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商務部、人民銀行、外匯局、國資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《關于規范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行為的通知》,旨在引導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健康發展,防范化解相關風險。其中,“審慎開展高杠桿投資”成為政策的核心關切之一,引發市場廣泛關注。
當前,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深入和中國企業“走出去”步伐加快,民營企業已成為境外投資的重要力量。部分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存在盲目擴張、高杠桿融資、風險管理薄弱等問題,可能引發財務危機甚至跨境金融風險。此次五部門聯合發文,正是為了加強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引導和監管,促進其有序、合規、穩健發展。
通知明確提出,民營企業應審慎開展高杠桿投資,合理控制資產負債比例,避免過度依賴債務融資。高杠桿投資雖然可能帶來高收益,但也伴隨著高風險,尤其是在國際市場環境復雜多變、匯率波動頻繁的背景下,過度杠桿化容易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,甚至引發系統性風險。因此,政策鼓勵企業優化融資結構,更多依靠股權融資、內源性資金等穩健方式支持境外業務拓展。
通知還強調民營企業需加強境外投資的全流程風險管理,包括前期盡職調查、項目可行性分析、合規審查以及投后管理等環節。企業應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,特別是針對政治、法律、匯率、市場等各類風險制定應對預案。政策要求企業嚴格遵守東道國法律法規和國際規則,履行社會責任,維護中國企業的良好形象。
在投資管理方面,五部門將進一步完善境外投資備案核準制度,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,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。對于涉及敏感行業、敏感地區的投資,將實施更嚴格的審查。政策還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境外投資帶動國內產業升級和技術創新,鼓勵其在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開展互利共贏的合作。
此次規范措施并非限制民營企業境外投資,而是為了引導其從“高速擴張”轉向“高質量發展”。通過強化風險意識和合規經營,民營企業可以更穩健地融入全球產業鏈,提升國際競爭力。隨著政策細化落實,預計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將更加理性有序,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。